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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31日,国务院发布《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》

2023-09-01

8月31日,国务院发布《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》,

“一老一小”扣除标准分别涨1000元

目前,个税设立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、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贷款利息、住房租金、赡养老人等7项专项附加扣除,这些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,从而减轻个税负担。

根据上述通知,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、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现行每孩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,也就是说,每个孩子从出生到完成学历教育,其父母每个月可以在税前扣除2000元,每年2.4万元,这些扣除可以由父母双方分别享受,也可以由其中一方享受。

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,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,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,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超过每月1500元。

随着“一老一小”扣除标准的提高,“上有老,小有小”的纳税人可以少缴个税,增加收入了。